攀枝花市第十五中学校艺术生管理办法
为了加强艺术生的管理,严格纪律,确保艺术生取得优异成绩,最大限度地发挥艺术生的积极性和自觉性,根据学校相关制度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艺术生守则: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,热爱祖国,热爱音乐事业。
(二)遵纪守法,讲文明、讲礼貌、讲卫生、讲道德、讲正气。
(三)尊重教师,训练刻苦,勇攀高峰,立志成才。
(四)团结友爱,关心集体,反对自由主义。
(五)不谈恋爱,不带手机,不抽烟,不喝酒,衣着整洁大方,不拉帮结伙,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。
(六)勤俭节约,爱护公物。
二、训练管理:
(一)不迟到,不早退,规范请假制度。
(二)艺术生必须严肃、认真,以积极、主动的态度投入到专业训练,不折不扣地完成每次训练任务。
(三)未经艺术教师许可,不得私自进入专业教室训练。训练期间,加强安全措施,提高自我保护能力,避免伤害事故。
(四)爱惜艺术设备设施,不能恶意损坏钢琴、电子琴和其他设备设施。钢琴、电子琴等设备施行专人负责制度,损坏照价赔偿且取消练琴资格。练习完备,及时关闭电源。
(五)爱护卫生,不乱扔果皮纸屑,训练结束及时清理场地卫生,关灯、锁门等。
(六)训练结束后,及时到食堂就餐,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到校外就餐,一经发现按校规校纪处理。
三、文化学习管理:
(一)明确文化成绩的重要性,切实把文化成绩当作艺术生的生命线。
(二)正确处理专业训练与文化学习的关系,争取专业素质、文化成绩共同提高。
(三)认真参加所有考试,并针对每次考试成绩做好质量分析。
四、请假程序:
班主任处领请假条→艺术专业教师签字→班主任签字→值班领导签字→离校
五、处罚规定:
(一)若出现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,首先由艺术教师负责全权处理,其次再按照《市十五中校规校纪处理办法》进行处理。如违纪达到留校察看处分及以上者,则按开除处理。
(二)不遵守《攀枝花市第十五中学校艺术生管理办法》,经教育不改者,予以开除。
(三)训练不认真、阶段测试不达标者,艺术教师有权进行停训处理。
(四)期中期末文化成绩,连续2次下降者,暂停专业训练两周。
攀枝花市第十五中学校
2024年3月28日修订
编辑:艺体